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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北狮竞赛规则 自选套路的有关规定
2007-05-23 10:22:00 华奥星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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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自选套路的有关规定
第十九条 自选套路的编排要求
舞狮运动时利用人体多种姿态和狮头、狮尾双人配合,在行进动态和静造型变化中将力度、幅度、速度、耐力等揉与舞狮技巧中,完成各种高难度动作,或动或静,组成优美形象的狮雕塑,表现狮子的勇猛剽悍、顽皮流行性等习性。
套路编排要求:内容丰富、构思巧妙,结构新颖,风格别致。舞狮技巧难度,创新动作是借助器械的设计来演绎,表达山、岭、岩、谷、溪、涧、水、桥、洞等意境,展现狮子喜、怒、醉、睡、醒、动、静、惊、疑、怕、寻、探、望、戏和翻、滚、卧、闪、腾、扑、跃、戏、跳等传统舞狮的形式;动作与鼓乐伴奏和谐一致;整个套路既要有观赏价值,又要有锻炼身体增强体质的作用。
第二十条 套路的评分标准(满分为10分)
一、形神表现,分值为3分。
形态动作要完美无缺,神态演示丰富、逼真,不少于10种表现,如:喜、怒、醉、醒、动、静、惊、疑、寻、盼等,每少一种扣0.3分。
二、动作难度,分值为3分。
C级动作不少于10个(含创新动作),每少1个C级动作扣0.3分。
三、狮乐配合,分值为2分。
(一)舞狮动作、音乐伴奏要紧密配合,自然合拍,声调要突出轻、重、缓、急和谐一致,风格独特,较好地烘托舞狮气氛,给予满分。
(二)与以上标准有差距者,根据情节扣0.05至0.5分。
四、步型、步法,分值为1分。
不少于10种步型、步法,如:马步、弓步、虚步、麒麟步、跪步、独立步、跳步、大小两移步、抢步、碎步、蟠龙步等。每少一种步型扣0.1分。
五、套路编排、器材设计,狮形、服饰、礼仪,分值为1分。
凡符合编排要求、结构合理,主题情节突出,狮饰、服饰得体,临场精神饱满,礼貌大方,能充分利用器材表现狮的各种动作,并具有独创性,现场表演好给予满分。凡与以上标准有差距者,根据情节扣0.05分至0.8分。
第二十一条对引狮队员的规定
一、引狮员在舞狮比赛中,既是引导者又是表演者,既要突出作用和特点,又要与狮子的运动协调一致。
二、引狮员可做各种高难度技巧动作,但不得影响舞狮动作的发挥。
第二十二条 对替换队员的规定
一、替换队员在赛场外,可兼鼓乐伴奏。
二、现场比赛进行中不得替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