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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部分北狮竞赛规则 参赛人员及其规定
2007-05-23 10:20:00 华奥星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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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参赛人员及其规定

第五条参赛人员及其规定
参赛人员包括运动队的领队、教练、运动员。
为确保比赛顺利进行,须遵守下列规定:
一、每支运动队人员限定为:12人,其中领队1人,教练1人,运动员10人;以上包括替换队员、伴奏队员(出场人数最少9人,不包括保护人员)。
二、参赛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并经医院体检合格。
三、各运动队必须按规程规定办理报名手续,填写报名表,“自选套路登记表’、"舞狮动作难度等级申报表"和器材配置平面示意图等。
四、运动队应公平竞赛,服从裁判。
五、任何参赛人员不得在比赛期间对裁判人员施加影响和干扰。
六、本队场外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场上运动员进行提示、指导。
七、每名运动员每次只能代表一支队伍参赛,违者取消比赛资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