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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狮(南狮)竞赛规则竞赛 器材服饰保护措施
2007-05-23 10:18:00 华奥星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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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场地 器材 服饰 保护措施
第十二条场地
(一)竞赛场地为边长20m的正方形(特殊情况,最小面积不得少于边长18m正方形),要求地面平整、清洁,场地边线宽为0.05m,边线内沿以内为比赛场地。边线周围至少有1米宽的无障碍区。
(二)比赛场地应是木板或铺设地毯。
(三)竞赛场地上空从地面量起,至少有8m的无障碍空间。
第十三条器材
要求:狮头、狮被大小匀称、协调。
(一)桩阵
桩阵中桩的高度最高不得超过3m,最低不低于0.5m,其中半数桩必须达到2m,桩顶脚踏圆盘直径不超过0.38m(含保护圈垫),桩阵长度不得超过15m,最短不少于10m(含曲线计算),宽度不得超过1.5m,不能少于0.5m。
(二)大会提供公用比赛器材,也可以在规定的公用器材中更换一组自备的器材,但必须保证安全并符合规则的要求,经大会批准后使用。
第十四条服饰
运动员应穿具有特色的比赛服装,要求穿戴整洁。舞狮队员服饰款式色彩与狮头狮身相协调,伴奏队员、保护人员都必须统一服装。
第十五条保护措施
(一)为避免伤害事故,运动队必须在桩阵、桥、索等器械下面设置海绵垫;否则,不得参赛。
(二)比赛中,允许有2至4人进场保护;但不得影响或接触比赛的运动员。
(三)赛场保卫人员应在赛前宣布禁止使用闪光灯拍摄.并在比赛时实施。